考虑战后补偿问题的律师联络协议会 (律联协)
事务局通信 第134号

自2021年4月8日发表《律联协通信》第133号以来,已逾三年光阴。我在第133号通信中提到“随着花冈事件大阪国家赔偿诉讼的结束,日本法院的战后赔偿诉讼也已结束”,并报告了“受害者所属国法院的战后赔偿诉讼”在韩国的开展情况(同年1月29日第24届“公开论坛2021”的报告)。战后赔偿诉讼从律联协开展活动的加害国日本推向受害者所在国的韩国,在“强征劳工”诉讼和“慰安妇”诉讼中,原告获得了胜诉的判决,这使得战后赔偿诉讼有可能向着以实体权利存在为前提的和解发展。
在经历了约3年的“新冠”时期后,人们期待该和解取得进展,但形势却转向了判决的生效和执行,和解的势头反而越来越弱。另一方面,韩国司法界的多个原告胜诉判决则展示了国际人道法在现代的新篇章,开创了国际法的新发展,即对殖民统治的侵权行为追究旧宗主国的赔偿责任。
律联协预见了“受害者所属国法院的战后赔偿诉讼”的展开,并一直给予声援,基于此,我想再次报告一下韩国司法界划时代发展的后续情况。

1. 韩国司法判决的生效及其执行情况(2024年)

(1) “强征劳工”判决生效-执行的进展

到目前为止,被告日本企业三菱重工、日本制铁(现新日铁住金)、不二越及日立造船的判决都已生效,正处在执行阶段。关于执行,三菱重工的专利权(2021年8月18日)、新日铁住金的股份(2022年12月25日)、不二越的股份(2024年1月25日)逐一被查封。而日立造船的保证金于2024年2月20日被接受后,执行程序终结。这些生效判决已经开始执行(关于判决和诉讼进展,请访问山本晴太律师的网站https//justice.skr.jp/koreajudgements/53-2.pdf)。
 由韩日两国政府和两国企业基金提出的“承认事实,谢罪,并支付象征性的金钱”的和解方案(崔凤泰律师等),是以在日本和韩国司法界都承认存在实体权利为共同基础的,但该和解方案被执行的潮流冲走,搁浅在了暗礁上。

(2)韩国政府关于前强征劳工的提案(2023年3月“解决方案”)

2023年3月,一项“政府方案”被媒体报道,由韩国政府下属的财团(包括浦项制铁捐款的“日本帝国强制动员受害者支援财团”)向前强征劳工受害者代位支付赔偿金(“第三方代偿方式”)(未进行日韩请求权协定中明确规定的政府间协商。)
 据报道,截至2023年9月,约三分之二的原告已接受该基金的支付,但其余的原告拒绝接受,认为政府的方案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该基金试图向法院提供保证金以消灭债务,从而避免进入执行程序,但是否接受该保证金的司法判断仍未确定,混乱尚在继续。
 另据报道,提起诉讼的原告约有1100名。韩国政府计划成立新财团,追加补偿的方案浮出了水面。

(3)“慰安妇”诉讼判决(2021年1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生效判决的执行

关于2021年1月8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的判决,原告们在同年4月向该地方法院申请披露日本政府的资产目录,以便执行判决,然而,日本政府拒绝接受该披露命令,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因此以“地址不明”为由取消了披露命令。原告方已提出上诉,但在2024年7月31日,上诉被驳回。根据这一事例,该生效判决的执行实际上已被架空。
 此外,为了执行首尔高等法院2023年11月23日的判决(关于主权豁免的非法行为例外的国际惯例法的成立),同样申请了披露日本政府的资产目录,但从上述事例来看,披露命令可能会被取消。

 (评论)尽管胜诉判决已生效,但两国政府尚未有效提出解决方案。此外,胜诉判决的执行本身在司法程序中停滞不前,甚至如前所述,因资产目录披露问题而面临被取消的状态。虽然有人指出,这不是仅靠司法判决就能解决的问题,但事实上,胜诉判决的执行本身在司法程序中也停滞不前,甚至陷入混乱。
 战后赔偿诉讼的诉讼初衷,是希望日本政府和日本企业①承认事实,②谢罪,③支付象征性的金钱,以达成和解。然而,目前的情况是,诉讼初衷逐渐偏离了和解方向,更多地集中在判决的生效和执行上,这并不是原告团和律师团最初所期望的(参见前述崔凤泰律师的和解方案)。因此,尽管根据韩国国内的形势,国际人道法在司法判决中得到了新进展,但韩国政府提出的解决方案却偏离了“道歉与和解”的预期解决方案。

2.韩国司法界开辟的殖民统治损害赔偿的国际法领域(2024年)

(1)韩国司法判决开辟的国际人道法新领域

就“强征劳工”诉讼判决所涉及的法律上的争论点,即日韩请求权协定的“范围”,韩国大法院的判决基于“承认因殖民统治的不正当性(包括‘强征劳工’问题)而导致损害赔偿的国际法领域的存在”,认为在殖民地独立时期,日韩请求权协定(在范围方面)并不包含该国际法领域(根据旧金山条约第4条),从而开辟了国际法的新领域。简而言之,韩国主张因非法殖民统治(包括“强征劳工”问题)导致的损害赔偿的国际法领域是存在的。这是一种认为独立后的赔偿请求在国际法上是成立的主张。与旧金山条约的当事国(美、英、荷、法均为殖民地拥有国)之间所公认的国际法相比,韩国很早就主张关于殖民统治损害赔偿的国际法领域是存在的。
 关于“慰安妇”问题,2020年1月18日,首尔地方法院判决“对违反强制法的行为,不适用‘主权豁免’”(与2012年ICJ判决的Trindade少数意见持相同的裁判意见)。
 此后,2023年11月23日,首尔高等法院的判决针对“主权豁免”进一步承认了“侵权行为例外”的国际习惯法,并作出了原告胜诉的判决(《判决书》山本晴太律师译。前述网址)。这一判决开辟了新的法律领域,即在殖民地独立后,前殖民地人民可以在独立后的本国司法系统中,以旧宗主国为被告,提起追究其侵权责任的诉讼。

(2) 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殖民统治与赔偿请求的国际法领域

韩国司法的“强征劳工”判决和“慰安妇”判决都在国际(人道)法中开辟了承认前殖民地统治相关的旧宗主国的赔偿责任的新领域。这标志着韩国司法界在国际人道法领域中开辟的新天地。
 在德国和日本开始的“战后赔偿诉讼”展开的新领域,首先是从①“加害国(德国、日本)法院的诉讼”开始的(结果全败),其争论点从日本国内法转向追究非人道行为责任的国际人道法(确立基于国际人道法的个人请求权以及政府间放弃国民个人请求权条款在国际法上的无效),其次是②韩国,即“受害者所属国法院的战后赔偿诉讼”的展开(在中国提起的相同诉讼中,部分被受理,部分达成和解,但诉讼没有进展)。在欧洲,这一诉讼扩展到了希腊和意大利的司法界。
 现在,这一发展正在进一步扩大到③追究前殖民地统治的旧宗主国的损害赔偿责任。韩国司法界在战后赔偿诉讼中的双重性(关于对殖民地居民的非人道战争动员的战时国际人道法和殖民地统治)不仅延续了之前的战后赔偿诉讼,还开辟了新的殖民地统治赔偿问题。韩国司法界开辟的国际人道法新领域,将问题扩展到更具“世界历史意义”的殖民地统治和损害赔偿。这一潮流,包括旧宗主国归还从前殖民地掠夺的文化财产等问题,定位在当前广泛展开的旧宗主国殖民地统治赔偿责任追究的世界历史进程中。
 希望这一发展将开辟关于战争和殖民地统治的国际法的新领域,并推动旧殖民地和旧宗主国人民在世界历史上实现和解。

 2024年10月26日,由包括英国旧殖民地在内的56个国家组成的英联邦在萨摩亚发表了领导人声明。声明中提到,英国将就16世纪下半叶以来从非洲运往南北美洲的约300万奴隶的“奴隶贸易”问题开始进行道歉和赔偿的协商(《日本经济新闻》10月30日版)(参考信息“战后赔偿网络”有光健cfrtyo@gmail.com)。

2024年10月30日

考虑战后补偿问题的律师联络协议会
(简称“律联协”)
事务局主任
律师 高木 喜孝
千代田区麹町4-5-10麹町别馆3楼
東京赤坂综合法律事务所
TEL.03-3265-6521/FAX.03-3265-6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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